冠县财政以信用软实力筑牢财力硬保障

发布时间:2025-03-03  来源:冠县  浏览次数:498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近年来,冠县财政结合财政文化建设和财会职业道德教育把诚实守信理念融入财政工作全过程,强化财政政策引导和资金保障,确保民生政策落实、涉企资金兑现,为推进诚信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一、弘扬财政文化,建设诚信机关

一是抓好诚实守信教育。以文明机关创建为抓手,用好职工讲堂、志愿服务等渠道,大力开展诚实守信教育,弘扬“忠诚可靠、吃苦耐劳、严谨细致、团结协作”的财政文化,把对党忠诚、老实本分、诚实守信内化为财政干部的行为准则。财政局连续20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二是营造诚信践诺氛围。创新“三比三诺三结合”绩效管理机制,三比即将科室和人员划分为3个类别,分类比拼、公平公正;三诺即通过“定诺”、“践诺”、“亮诺”活动,激励引导干部职工紧盯目标任务、高效抓好执行;三结合即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正向激励、反向约束等相结合,营造比诚信、比效能、比担当、比贡献的良好氛围。三是坚持依法理财,强化内控建设。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及时备案。大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加强财政内控制度建设,健全岗位职责体系和相互制约机制,持续正风肃纪,确保财政干部财政资金双安全。多年来,财政局没有一名干部职工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理。四是积极推进信用机关建设。2023年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冠县财政局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机关信用议事会,对全体人员签订信用承诺书,建立信用积分档案。2024年根据《冠县公职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将98名人员全部录入冠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加减分信息434条。

二、突出诚信执业,强化会计监管

财政局落实会计监督主体责任,融合推进行业日常监管和信用管理。一是强化财会人员诚信执业教育。2024年3月制定全县《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体系的意见》,印发《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把“坚持诚信、守法奉公”“坚持准则、守责敬业”作为会计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会计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会计从业人员恪守会计职业道德、诚实诚信执业。2024年组织1743名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网络学习,450余名财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二是加大会计诚信建设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对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的代账机构践行承诺情况、执业质量以及服务合同履约情况等方面开展全面细致检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财会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健全行业诚信档案,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监管;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严查细别,将检查结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记录,发现问题严肃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并降低单位信用等级。2024年共检查单位6个,发现共性问题10余项,督促检查对象认证整改落实。强化信用等级在财政监督检查中的引领作用,对信用等级差的检查对象加大抽取比率,检查情况与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财政检查客观、公正、透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被检查单位逐项整改,重大问题采取降低信用等级、扣减单位绩效评价得分、通报行业主管部门等联合惩戒处理,树立财会领域的诚信理念,以诚立身,以信立业。冠县财政局连续荣获省、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先进单位”多项荣誉称号。

三、优化信用产品,开展金融服务创新

一是高点定位,描绘信用建设“新蓝图”。将金融诚信环境建设作为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开展金融服务创新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实施。 邀请30余家市级金融机构共同见证冠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启动仪式,签订支持冠县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为金融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制定并出台《冠县美德积分金融转化机制实施意见(试行)》和《冠县财金联动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银行对居民按信用评价等级授予授信额度和利率,信用等级越高的农村居民授信额度越高、利率越低;设立1000万元美德积分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专项用于补偿美德积分信用贷款产生的不良贷款。对信用评价五星级使用主体的生产经营类纯信用美德积分贷款、省农担公司担保的美德积分贷款给予利息补贴,县财政给予年化利率1%的贴息。出台《冠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担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设立350万元专项资金对按时还款付息诚信度高的贷款人给予0.9%的担保费补贴。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打击金融违法行为的通知》,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行为,推动形成稳定的法治营商环境、优质的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二是双措并举,打好激励惩戒“组合拳”。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并重,大力营造“守信激励、失信受限”的社会氛围。一方面,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金融诚信模范暨“诚信之星、诚信企业”选树活动,每年评选金融诚信之星100名、金融诚信企业50名,通过媒体开展广泛宣传,示范带动各类市场主体提升诚信意识;另一方面,发挥县金融专班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公检法部门协调联动,制作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宣传片,开展专题宣传行动,对个别逃废金融债务企业开展警示约谈,建立金融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切实维护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三是信用赋能,开辟乡村振兴“新路径”。引导银行机构持续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推动“信用+信贷”联动应用。在产品创新上,开发“信易贷”“齐鲁富民贷”“富农快贷”“美德积分贷”等信用类贷款产品;在服务模式上,各金融机构与党建共建乡镇合作开展“整村授信”“整镇授信”等贷款模式。截至12月底,已建立9.7万市场主体台账,美德积分贷”产品已授信1.98亿元,用信金额1.41亿元,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新增14.8亿元,年末在保余额15.74亿元,同比增长63.22%,位居全市第一。

四、完善管理体系,打造诚信政府采购

一是将守规采购、诚信践诺作为政府采购信用建设的中心内容。实现全县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实现政府采购全要素信息全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各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持续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方便供应商提前获取采购项目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推行电子化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审等措施,不仅提高了采购效率,又提高了采购的公正性。二是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推行告知承诺制,对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不再要求提供提供纸质证明材料,改为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强化政府采购合同增信功能,中标供应商可以通过“山东政采贷”平台直接用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贷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近几年办理融资贷款5000余万元,惠及16家中小企业。三是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诚信评价机制。健全完善政府采购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对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处罚信息及时上传至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网进行公示,并定期更新至 “信用中国”平台,对各市场主体形成有效的信用约束;四是建立政府采购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各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违法情形,要向财政局报告,进一步约束了各采购当事人的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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